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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云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风险管理之外国人被限制出境

2025-03-11

  在中国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通常是由外国的总部派遣到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担任,这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诉讼案件,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卷入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的调查、审理、判决执行的过程中,作为外国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等”)是否会被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是外国总部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层很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以Q&A的形式对该等问题进行解答,供大家参考。

  Q1: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案件审理阶段未判决前法定代表人等是否有可能被限制出境?

  A:在民事案件中,限制外国人出境受到严格的限制,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才有可能被限制出境。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对外国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应当从严掌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我国确有未了结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

  ②被限制出境人员是未了结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③有逃避诉讼或者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可能;

  ④其出境可能造成案件难以审理、无法执行的。

  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在审理阶段也存在法定代表人等被限制出境的可能性。但是,从实践来看,法院对民事案件中限制外国人出境持非常谨慎的态度,申请一方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满足上述条件。因此,实践中,仅仅因为外商投资企业成为了案件的被告,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等被采取限制出境的情况极少。

  Q2:民事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没有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其法定代表人等是否有可能被限制出境?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24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因此,如果民事判决已经生效,外商投资企业拒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法定代表人等有可能被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Q3:在民事案件中,被限制出境的程序是如何启动的?

  A:主要有以下两种启动方式:

  (1)申请一方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一方(即案件的原告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求限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等出境。

  (2)法院依职权决定: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在必要时,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主动决定限制外国人出境。

  无论哪种方式,法院都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限制出境的法定条件。

  Q4:在民事案件中,法定代表人等被限制出境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解除限制?

  A: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解除限制出境:

  (1)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

  如果法定代表人等被限制出境是因为外商投资企业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后,限制出境措施将被解除。

  (2)提供有效担保

  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等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诉讼请求的数额)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后,法院根据情况也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3)申请复议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认为对其法定代表人等限制出境决定错误,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法院将在15日内作出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复议期间,原决定不停止执行。

  Q5:公司被卷入刑事案件中,法定代表人等是否有可能被限制出境?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28的规定,外国人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得出境。因此,如外商投资企业涉嫌犯罪,且该罪名属于对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进行“双罚”的情况,则法定代表人等有可能被一同列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被限制出境。

  Q6:在刑事案件中,被限制出境的程序是如何启动的?

  A:刑事案件中,限制出境无需受害人申请,通常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启动。

  (1)公安机关

  在侦查阶段,如果法定代表人等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直接通知出入境管理部门限制其出境。但其限制出境的决定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2)检察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决定限制法定代表人等出境,同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3)法院

  在审判和执行阶段,法院同样有权依职权限制法定代表人等出境,同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Q7: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限制出境,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解除限制?

  A:首先,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和作出限制出境的机关积极沟通,了解被限制出境的理由,通过解释说明、提供担保等方式争取解除出境限制。如果外商投资企业认为限制出境的决定是错误,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无论限制出境的决定是由哪个机关作出的,法律法规均规定了可以向作出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复议或申诉的方式来寻求救济。

  Q8:还有哪些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可能被采取限制出境?

  A:除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法定代表人等被限制出境:

  (1)税收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如果公司欠缴税款和滞纳金,且公司未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

  (2)破产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15条规定,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等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如果法定代表人等是外国人,也会间接导致其无法出境。

  (3)个人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如果外国人因个人问题,被公安机关、法院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有可能被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