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区分局对深圳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支持了广州某公司(下称客户)要求的责令深圳某公司停止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处五万元罚款。
经调查,深圳某公司未经客户事先授权长期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作为商号宣传,存在故意混淆服务来源之嫌,且经客户多次发函警告和民事维权后,均无更正、停止侵权的迹象和行为,严重影响了客户的商业利益,且存在淡化客户商标显著性的风险。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孟爱华律师团队接受客户委托,为及时打击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维护客户商标标识的显著性,在确认商标权利信息和收集持续侵权证据资料后,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提交了投诉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在接到投诉后展开立案调查,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作出后,在行政机关的监督下,深圳某公司停止了持续数年的侵权行为,在全网删除了相关侵权宣传内容,并关闭了侵权官方网站。
孟爱华律师团队综合采取民事、行政法律措施,成功维护了客户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唯一性,使得客户品牌价值和商业经营利益得到保障。
代理律师介绍
孟爱华 | 权益合伙人
孟爱华,韩国首尔大学法学硕士,在读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海归创新创业导师,沧州仲裁委仲裁员,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孟爱华律师主要处理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特许经营等知识产权领域案件以及各类商事争议案件,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风险规避和商事争议解决方案。从业十余年来,孟律师办理过上千件知识产权案件和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孟良崮六姐妹”、“超极”、“YEEZY”等多起商标诉讼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或被媒体报道;代理的韩国某大型特效制作公司与中国某影视上市公司间特效制作合同纠纷案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2021年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
手机:13161768802
邮箱:mengaihua@deheheng.com
往期推荐
德和衡律师成功代理被告应诉驰名商标侵权案,免于200万元赔偿
媒体聚焦丨孟爱华律师就恶意重复侵害他人商标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接受中国知识产权记者采访
媒体聚焦 | 孟爱华律师就商标的描述性合理使用抗辩问题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
孟爱华、季万琪:教育企业轻资产运营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