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秦辉律师到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开展《内幕交易罪的特种辩护标准精要》专题讲座后,为拓展证券案件刑事辩护新思路,进一步提升证券律师专业服务能力,近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证券业务四部主任秦辉律师应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郑飞云律师之邀,开展了“证券犯罪辩护的特种标准精要”的专题讲座。
讲座内容主要包括:提出特种辩护标准的必要性和内涵、内幕交易典型案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例和非法经营罪案例剖析、辩护策略总结。秦辉律师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案件和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明显增多,“行刑衔接”力度明显加大;囿于证券案件独有的特点,辩护律师要立足和超脱于传统的刑事辩护路径,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形成融合金融财务知识、证券法规政策的差异化、精细化的辩护新模式、新标准。
秦辉律师结合其多年证券行政执法经验,回顾了相关判例产生背景,选取其代理的全国首次被一审法院撤销处罚决定的内幕交易案例,并结合内幕交易、非法经营的无罪辩护案例,以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典型辩护案例,介绍了证券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认定案件事实的着眼点,系统阐述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非法经营等常见证券犯罪的辩护思路和策略。
主讲结束后,与会人员就讲座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郑飞云律师对秦辉律师的交流分享表示感谢,认为秦辉律师作为深耕证券领域多年且兼具证券监管和案件代理经验的专业律师,对证券犯罪的辩护要点有清晰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此次分享为律师办理证券犯罪案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郑飞云律师随后分享了自己办理的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或虚假陈述类金融案件的实务经验,提到证券犯罪案件办案过程综合考察了辩护人对整体标准的运用、繁冗数据的梳理以及交叉学科的掌握等。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周晓鸣律师、黄爱峰律师等也就实务中的适用问题与秦辉律师进行了热烈交流,互相分享在实务中遇到的难点,共同开拓办理证券犯罪案件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