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焘

权益合伙人

北京  华盛顿特区 

1301117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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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务中心  国际业务中心  

执业经历

陈焘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授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资格。2009年获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法学硕士(LLM)学位,同年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曾任职于通商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转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现任权益合伙人、金融业务中心总监、金融投融资及争议解决业务部主任。
陈焘律师拥有超过15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专注于公司及并购、跨境投资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国际商事仲裁及争议解决等领域。在中国及美国获得律师资格,曾为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解决方案。

代表案例

涉外投资并购成功为多家中国企业在美国和欧洲的投资、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基金规模超过24亿元人民币。
为北京顺义科创集团下属美国子公司清算及解散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长春高新在美国多家子公司的投资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浪潮信息境外投资子公司设立、运营、合规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航燃气机轮跨境投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广联达科技跨境投资美元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为美国华美银行内保外贷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埃及国民银行授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俄罗斯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券商系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海外并购基金并购美国环保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基金规模7亿元人民币;
为某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海外并购基金收购德国环保设备制造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基金规模17亿元人民币;
为某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海外并购基金收购美国德州油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基金规模7亿元人民币;
 
公司及并购、私募股权投资为国有企业及私募基金的并购及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总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70亿人民币房地产收购项目法律服务;
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中铁公司PPP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国有能源集团并购宁夏煤矿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国家军民融合基金、中电研投基金、中航工业基金、上海科创投资等国资产业引导基金提供股权投资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俄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某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纳通科技集团某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铭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某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外贸信托设立特殊机遇信托投资河南某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外贸信托设立信托计划与京东合作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为诸多私募基金公司提供管理人登记备案、产品备案、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投后管理等专项法律服务。

外商投资为国际知名企业如壳牌石油、波音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壳牌石油公司与杭州燃气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城市燃气提供法律服务;
为美国博地能源公司在中国进行煤炭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美国波音公司开展中国投资环境法律分析提供法律服务;
为法国巴黎银行向某美国上市中资企业提供银团信用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国际商事仲裁及争议解决成功代理多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包括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之间的争议解决。
为山东奥德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美国诉讼提供服务;·
代理河南伊电集团洛阳龙鼎铝业公司在贸仲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获得胜诉仲裁裁决;
代理某信托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金额7亿元;
代理某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金额1.5亿元。

涉外知识产权为多家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的涉外专利、版权、商标许可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为长春高新与美国公司医药专利许可及合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金赛药业与美国公司药品专利许可及实施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华策影视与美国公司版权实施许可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中国移动研究院与某外国公司专利许可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美国突破润滑油公司专利及商标授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涉外常年法律服务:为多家中国企业、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农业发展银行涉外常年法律服务;
为长春高新提供涉外常年法律服务;
为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涉外常年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

北京市律师协会跨境投资并购专业委员会
朝阳区律协国际交流与合作委员会委员
朝阳区律协医药与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
欧美同学会 建言献策委员会委员
九三学社北京市朝阳区支社

出版物

论外国投资者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及其法律风险 《求索》2013年09期
国际技术许可中限制性行为法律规制的现实与挑战 《当代法学》2015年05期
国际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规制研究 博士论文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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