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培银

高级权益合伙人 执行总裁

青岛 

13589200166

中文,英文

金融业务中心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 

下载简历

  执业经历:

  杨培银律师自1998年从事专职律师以来,主要致力于金融、房地产投融资专业研究,业务领域为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为本市部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担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中铁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公司、远洋地产青岛项目公司、荣盛地产青岛项目公司、青岛市建委重点工程协调处等大型投融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顾问,为青岛胶州湾隧道工程、中铁世博城、中铁青岛国际贸易中心等项目融资提供律师服务。执业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办案技能,擅于办理各种疑难复杂法律事务。从事专职律师20年来,主办各种律师事务八百余件,在办案过程中谨遵“专业专心”的德衡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宗旨,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其真诚严谨的工作态度、敬业尽责的工作作风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效果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信任。

  代表案例:

  代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宁夏某公司保理预付款系列案件(2015)鲁商终字第508号、509号;(2016)鲁民终10号、12号,标的额近亿元,胜诉并顺利完成执行。

  代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与青岛保税区耀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系列信托收据贷款案件(2013)青民四商终字第16号,标的总额五千余万元,胜诉。

  代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与中远海运集团山东公司监管合同纠纷案件(2017)鲁02民初635号、456号、457号、458号民事判决书,标的3亿余元,胜诉并执行完毕。

  代理青岛中金渝能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某实业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件(2016)最高法民终584号、(2017)鲁民初50号,标的额7000万元,胜诉。

  代理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与某集团物流公司监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2016)鲁02民初231号、456号、457号、458号、(2017)鲁02民初635号,总标的额近4亿。

  代理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信托贷款合同纠纷案件(2016)鲁民初54号,标的额2.2亿全额收回,委托人撤诉。

  代理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某公司信用证合同纠纷案件(2017)鲁02民初626号、627号、628号、629号,标的额合计近3亿元。

  代理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豫联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8)鲁民初143号,标的额3.5亿元。

  代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某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5)青金商初字第289号,标的额7000万元,胜诉。

  代理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重点工程海泊河两岸改造指挥部与某银行案件(2015)南商初字第30458号,标的额近400万,胜诉。

  代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青岛胶州地区九家关联房地产公司相关股权并购项目法律事务。

  著 作:

  《异议登记制度探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问题探悉

  《应收账款融资方式之“保理”与“应收账款质押”的权利保障程度优劣探析》

  《预抵押和预查封权利冲突解决》

  《“一房二卖”赔偿责任的界定》

  《再议惩罚性赔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适用条件》

  《简述附随义务及在生活中的应用》

  《浅谈律师见证》

  社会职务:

  民盟青岛市委市南区工委委员

  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入库专家

  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专家库专家

  荣誉:

  山东省优秀律师

  青岛市优秀律师

金融业务中心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
杨培银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