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招并一招问题探讨 ——石家庄市汇明路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审查要点分析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7-05-23

【案件简介】

为了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高综合管廊的建设水平、建设速度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石家庄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以PPP模式实施汇明路综合管廊PPP项目。石家庄市政府授权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在石家庄组建SPV公司,负责PPP项目的具体实施。

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西南(南北向为规划吉恒街,东西向为现状汇明路),设计总长7.18km,项目起自槐安路,至清水街止。途径槐安路、南二环、新石北路、中路、南路、育新路、友谊大街、红旗大街、汇宁街、滨河街等 13 条被交道路。其中在新石南路至汇丰路段与规划地铁 4 号线为共线段,总长约2.0km。

本所律师作为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于该项目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标。

 

焦点问题

本项目招标为投资人、施工总承包方一次性招标即采取PPP+EPCO两标并一标的方式来进行,但并未明确施工总承包方价款,工程价款具有不确定性。

 

办案思路及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即采用一次招标的方式同时确定了项目投资人及施工总承包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避免重复采购,提高项目运行效率。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在两标并一标的操作背景下,不能因为PPP项目合作方选择中使用了招标方式,而致使国家通过工程招标管理中对项目投资、安全等领域的管控落空。PPP项目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时,政府方仍应在PPP项目招标文件中将工程建设招标相关要求予以落实。本项目便存在工程价款不确定的问题,虽然形式上符合了中标资本方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但在后期施工建设环节,很可能发生社会资本做大工程量,从而加重政府负担。我们作为政府方律师,在合同审理过程中对此问题进行了风险提示。

 

办案结果

    该项目已通过招标选定社会资本,正在组建成立项目公司。

 

办案随想

PPP目总包方的确定是社会资本关注的核心利益之一,现有的PPP项目,政府付费和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贴占大多数,如果社会资本拥有或者主导施工承包权,便有可能从建设施工中获取一部分收益,这也是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动机之一,因此施工承包权归属问题是PPP项目的重大问题。

两标并一标方式的选择很好的解决了社会资本方关注的上述问题,将施工总承包权收入囊中,然而站在政府方利益的角度考虑,两标并一标后如何在设计中控制工程造价,让实际建设支出与政府付费脱钩,避免财政无限度买单对政府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者:胡山峰 孙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