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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解决业务中心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 电话/Tel:1592092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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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的法官、仲裁员、律师、高校教师等资格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证书》(证书编号981806734);
(2)《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证》(证书编号1104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A2009440301236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证书编号144012011200713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0516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4400171001804,
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学科:经济法学);等。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
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6) 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主编:
(1) 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系列规划精品教材《民事诉讼法》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2月版);
(2) 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系列规划精品教材《仲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等;
参编:
(1) 李延荣主编《房地产法原理与案例教程》,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2)张长龙主编《经济法》,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高等学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十二五”规划教材,等。
主要论文(仅限杜撰或第一作者,且发表于核心或专业期刊):
1.《我国现行仲裁规范的体系结构及其重构——兼论现行<仲裁法>修改的定位》,
载《理论界》,2009年第8期;
2.《论我国仲裁法律规范体系的应然模式》,载《理论界》,2009年第7期;
3.《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载《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9年第4期;
4.《探索社区矫正新思路实行教育管理个性化》,载《中国监狱学刊》,2009年第4 期;
5.《论我国仲裁法律规范的科学体系——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
载《仲裁研究》,2009年第2期;
6.《税收体制改革与和谐社会构建》,载《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
7.《论无权处分合同》,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
8.《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
2002年第10期;
9.《怎样定义“房地产按揭”? 》,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
2001年第2期;
10.《预售商品房能否成为房地产按揭担保的标的》,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4期;
11.《房地产按揭权法律性质探析》,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3期;
12.《按揭与抵押》,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2期;
13.《按揭与按揭权》,载《岳麓法学评论(第一卷)》,
湖南大学法学院年刊、2001年建院首刊;
14.《期得权抵押的两种形态》,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0年第18期;
15.《再说按揭有别于抵押》,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0年第7期;
16.《有关“按揭”的再讨论》,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0年第5期;
17.《房地产按揭权法律性质探析》,载《中国房地产金融》,2000 年第10期。